莫得感情

我让你揭发 我让你恨
我让你罪怪我

爱爆七七了我爆哭
她把我想表达的都点出来了呜呜呜呜

末路狂花:

棠兒寫給我我好喜歡,於是做了點小評論兒

我覺得這一切都是很有意思的。
雷從模特兒變成了攝影師,他是一個從展現自己靈魂成了捕捉別人靈魂的人,但縱使如此他卻對巴黎這個美好的、緩慢的地方沒有任何感覺,例如那個已經沒有了愛情鎖的橋。
那讓我想到我很喜歡的一句偶像劇台詞:「因為,這是『他的城市』,所以它就是『我們的城市』」這裡沒有他的身影跟樣子,所以雷對這座城市無感。早在他與安分別的那一刻開始,他就對週遭的景物無感,最後變成對自己無感。(腦補)

雷雷把相機丟到水裡的樣子,超瀟灑,我喜歡。可是瀟灑的背後是滿身傷口的疼痛。我更喜歡。

我覺得啊畫家與攝影師都是把瞬間凝結成永恆的人,我這麼想,在那個瞬間被畫/拍下來了,當時的靈魂跟狀態就被永恆的保存在那裡了,所以我覺得當雷在巴黎見到了安的畫作,那彷彿就是雷重新找到了與安那時候相處在一起的靈魂與狀態。
安是讓雷打破原則的人,愛情總是這樣。
千百次揣想重遇的畫面但是最後還是會心軟用比較不暴戾的方式對他。他們吃飯,一起到安的工作室,安給了雷畫作,我極喜歡這一整串的安排。
當雷拆開了畫作的同時,就像尾段描述的,時間開始流動了,畫中的人重新呼吸了,彷彿雷的靈魂也回到了他自己的身上,為攝影人的直覺告訴他,那已經不是從前的他們了,畫裡的人不是,畫下這幅畫的人也不是當時的狀態了。

可是啊那都無妨啊,重遇的靈魂勢必會改變,可更好了,所以,記錄下現在的我們吧。
「重畫吧。」這一句非常好了,雷要安畫下他現在的樣子,也何嘗不是告訴安「我們重來吧。」

這一切多麼好啊。我喜歡你。這一切多好。

满纸荒唐:


*给 @末路狂花 分手梗的下文兼迟到的生贺
*画家安x模特转职摄影雷
*重逢梗,很我流很俗套很不知道在写什麽,o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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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黎的刺眼很柔和,轻柔地灼伤眼睛,他漫不经心地走在塞纳河畔,休閒鞋叩着石板路的节奏声响还是太快了,这个国度的步调太慢太慢,慢得几乎像是静止了,鸟儿啁啾巧啭,街头的萨克斯风乐曲和蕴含情意的歌声充斥着,他却一点也感觉不到,一个捧着花束的女孩抽了一朵予他,堆起笑容夹带羞怯,他却本能想避掉,或许他天生就没有浪漫的细胞。

  石桥空荡荡的,旁边是透明冷硬的强化玻璃,太过乾淨的画面平生一股与世抽离的感觉,雷狮举起脖子上挂的那台小数位相机,将桥景连同后方的建筑物一起入镜,按下快门之后却让他啧了一声,画面太过乾淨了而失去焦点。

  对于很多人来说此生的遗憾便是没有亲眼见到那爱情锁桥。

  物质无法承受爱意的重量,在时光过境的消磨下耗损崩解,情感虚无却是原子链结无法负荷的沉重,看着情钥孤沉大海而心锁不知去向,随着举重机一拉,所有誓言和镌刻永恆的名字全数强制割捨——所以才说桥会断,人会散。

  他又按了几下快门,然后来回翻阅那些没有放心思进去的残次品,按过了头发现原来裡头还有未删除乾淨的旧物,心下烦躁不止,整台机器便收着照片一同沉到河裡,就和那些嵌死在河土连漂流都做不到的钥匙一样。

  深陷泥泞,愈是挣扎愈发埋没,柔软包复却无法脱身的长期折磨、慢性自杀。


  他不喜欢这个地方。虽然他只需要再待不到两天。这一个礼拜以来大部分时间他偏好留在饭店浪费生命。是来工作的,因为客户要求的浪漫和异国情调。他从模特儿转职成了摄影师,幕前到幕后,从前他为他展现,现在他要透过镜头去看没有他的世界,因为习惯显出焦点——其实应该说他整个人都是焦点——他意外地得心应手,相机之外的风景被撷取了光阴大戏的一幕,却看起来仍然流动着,栩栩如生。他其实不太懂这种可以合成了事的造景到底为什麽要让人特地花钱飞来,人多是感性而崇尚理想的,虽然他觉得十分可笑,以这份案子来说背景其实不是重点,但客户最大。

  背景不是重点,但你会被这裡的氛围感染的。客户浅笑吟吟,他只想说这句话真是熟悉,而他自己今生唯一的感性早在多年前溺毙在玻璃鱼缸裡。

  睁眼以为望得见全世界的自由,却是身陷透明的囹圄,想要一探究竟反而头破血流。


  取景的最后一个地点是一间规模不大的展览中心,与国内萎靡枯竭的艺术氛围不同,这个国家纵使是一间小小的展所也建塑得美轮美奂,只要抓好角度拍摄起来也不会比那些古蹟城堡或是美术馆来的差,自然就不用去和观光客人挤人。不过也因此合作的女模特就不怎麽高兴了,而雷狮不知怎地也一直阴沉着一张脸,同行的前辈没有办法,只得拆开他们俩去安慰小模特,然后让雷狮一个人去散散心。

  雷狮咋了咋舌,却也没有异议,一天下来他自己也不在状态,再拖延下去大家都别想准时回去。也许他还是不适合与人合作的,存着一颗艺术家的心,但永远不会是迁就别人的那类,又或者他早就被惯坏了。

  可他不愿意拍没有灵魂的死物,只能从镜头裡的人影想办法补足。

  无处可去,他走进了那间展览中心,走完了免费参观的一般展区就是额外收费的特展,入口挂着一块斑驳的破帆布,上头用颜料写了法文的“旧念”,是近期的联合主题展;不出所料地裡头大部分就是一些称之艺术的回收品,他只觉得可笑,失去功能的废物被打上摆设的灯光,犹如尸体的展示游行,灵魂已死,又被未亡人强行不得安眠,他感到头疼,细思起来也许是共鸣,同为行尸走肉的悲哀,和由衷的憎恨严恶。他应该离开这裡,离开这陈黄旧物的停尸间。一条死去的斗鱼游进眼窗,他眨眼阖上阻断了鱼,然后反应过来方才仅是幻觉,那条鱼早死在了多年前,再被活起囚在死画之中。

  “雷狮?”


  安迷修看起来几乎没变。就和他的画一样。时间被静止在停滞的节点,他的声音,他开展的眉眼,甚至那蓬鬆的棕髮亦未被白驹染上相同的颜色,一如当初,锁在了油墨和画布之间。雷狮知道自己也一样——那濒死鱼儿吐出的水洼倒映的雷狮也一样。

  谁知道呢,或许不是没有改变,而是看不出来,忘却了原本的模样,记忆模煳,因为他们相遇太早。所以说从一开始就不对了。不爱的爱情,永远不会变坏。所以,我们调情,我们暧昧,却永远不要相爱。【1】

  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就以为和他能永远。【2】

  凝滞的空气摆盪浮动回忆,那初恋青涩稚嫩的亲吻,小心翼翼地碰在了颊上,那五官有脱离幼容的瘦削,亦保留眼神中赤子初成的纯粹;像是对待易碎品般谨慎,却又压上了双唇的沉重——其实过于珍重的爱他受不起。红瓣开阖间都像扇叶,将他的灵魂吹尽远走从此落魄。

  亲吻脸颊是他送的告别的祝福。若最终还是未能与话语的出口相印,那便落魄吧。随短暂而深刻的爱情漂浪——有没有那麽一种永远,永远不改变,拥抱过的美丽都再也不破碎。【3】

  对,几乎一样的谨慎,如同初吻的害怕错伤,本意却完全不同了。安迷修伸出了手,然后又放下,千言万语终归成了一句,好久不见。雷狮看向那双灵动的湖绿眸子和长时间练画长茧瘦削的手,最后低头握了握自己掌心,他胖了,却也不能说是胖,原就精瘦的身子增添了一点厚度,更像人了。但眼睛仍然停留在模特的样子,是漂亮的紫水晶琉璃珠,是死物。

  “嗯。”
  停止的是谁?


  他原是打定主意就算不幸重逢也绝对不会理睬,这个男人总是在意外的地方让他失去原则。才发现原以为消磨殆尽的热情只是复上了一层灰,表面粗糙摩擦即得星火,然而洒上血水绽开伤口太过狼狈,不是害怕疼痛只是觉得不堪,他的骄傲不允许消耗。于是兜兜转转绕开核心,最后成了被削去果皮的苹果被时间吞噬消亡。果核落下,却没有再萌的迹象。

  他们用了一顿非常不法式的晚餐,快转成他们曾经的步调,可感受还是一样的,短短不到一个小时像是将错开的数年浓缩爆发,淹死在时间长河裡头。

  回去的路上先到了安迷修的工作室,是几幢公寓之间的其中一室,拥挤的阳台垂落藤蔓瓣叶,一看就知道是他的。

  他让他等他一会儿,也许他应该先走的,但安迷修动作迅速。他抱了一幅画下来,外头用布包着,然后递给雷狮。

  我想这应该给你,他说。


  雷狮本来并不打算打开来看。回程整理行李的时候不小心拆开了。他想这东西就该堆在他那套房子的杂物间裡,也许终其一生都不会再去看,慢慢遗忘,然后在一次整理时毫无挂念地丢了。但是他拆开来了。

  外框是漆了黑色的普通木框,没有任何凋饰,让他想起从前安迷修作画时戴上的黑框眼镜,他那时总说他看起来傻,其实不然,因为镜框中透出的眼神是多麽温柔专注,专注地看着视线裡的模特,然后让他生在了画布之上。画裡的人坐姿不羁、半身赤裸,嘴角扬起狂傲的笑,眼睛是漂亮的紫水晶琉璃珠。

  他站了起来,抱着画框踩过了落在地上的皱巴巴的机票狂奔而出,空气划过脸颊,凝涸的血液开始涌动,就像他的时间再次开始流动,就像画中的模特重新有了呼吸,而画家不用再勉强定格等待。

  他跑到了那巷弄之中的公寓,对着其中的一间小工作室大喊:“安迷修!”

  棕髮的男人从阳台草丛探出头来。

  “已经不同了,”雷狮笑了起来,举起手上的板子连框带画一分为二,紫水晶琉璃珠光波滚滚,流转起来。

  “重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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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爱玲。
【2】【3】:五月天-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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